如何辦理青藏鐵路火車票退票
1) 預訂車票后如需辦理退款,需在發車時間前到車站辦理。特殊情況經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站長同意的,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辦理。團體旅客請不晚于開車前48小時。原票使用現金購票的,應退票款退還現金。原票在鐵路售票窗口使用銀行卡購票或者在12306.cn網站使用在線支付工具購票的,按發卡銀行或在線支付工具相關規定,應退票款在規定時間退回原購票時所使用的銀行卡或在線支付工具。
2) 旅客開始旅行后不能退票。但如因傷、病不能繼續旅行時,憑列車開具的客運記錄,可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,核收退票費;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,按起碼里程計算;同行人同樣辦理。
退票費收取
開車前15天(不含)以上退票的,不收取退票費;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%計,24小時以上、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%計,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%計。
開車前48小時~15天期間內,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,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,仍核收5%的退票費。
辦理車票改簽或“變更到站”時,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,退還差額,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。
辦理退票所需證件
1) 在辦理退票手續時,乘車人本人辦理的,請提供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;無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,請到車站鐵路公安制證口辦理乘坐旅客列車臨時身份證明后,辦理退票。
2) 代乘車人辦理的,代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,車票和與票面身份信息一致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復印件,辦理退票手續。